12月1日起 临沂市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政策
发表时间:2023-11-22 14:29:07 浏览:438次
自2023年12月1日起,临沂市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政策。
一、子女未缴存住房公积金购房的,不得以其父母名义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。
二、购买普通自住二手住宅商品房的,公积金贷款资金不再发放到借款人个人账户,发放到售房人账户或资金监管账户内。
来源:临沂发布公众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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